朋友购买了一套三居室,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产权证的办理,合同约定交付使用后60日内,由出卖人办理权属登记,但半年过去了,朋友的房屋所有权证却未办下来,业主与开发商直接交涉时要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北京 - 延庆区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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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 延庆区

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途径来维护业主权益:所谓协商和解,就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诚意,交换意见、取得沟通,使问题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及时、直接、平和等特点,对于较小的纠纷或讲信誉的开发商来说,采用此种方式解决矛盾能获得较满意的结果。购房者在直接找开发商协商和解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
三、要注意时效性。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证据确凿、事实明确的情况下,若开发商还故意推诿、逃避责任,购房者就要果断地采取其它方式来求得问题的解决。

2020-08-21 21: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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