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为盗窃入狱了,警察说他们是团伙作案,其他人跑了还没有抓到呢,丈夫已经被拘留起来了,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影响对他的判决呢

湖北 - 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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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沙群岛法务团

地区:湖北 - 恩施


1、一人逃跑不影响对其他人的判决,其他人应该依法判决,判决的标准根据涉案情况不同需要具体分析。  
2、共同犯罪的认定:如何准确的认定共同犯罪,必须准确地把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与单独共同行为一样,共同犯罪的成立仍以符合共同行为构成为前提,即“二人以上”必须是符合共同行为主体要件的人:“共同故意”必须是符合某种共同行为主观要件的故意:“共同行为”必须是符合某种共同行为客观要件的行为;如此等等。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共同行为构成要件,就不是共同行为行为,也就无所谓共同犯罪了。  所以,从共同行为构成要件的意义上说,共同犯罪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共同犯罪的特殊性,表现在各个行为人的共同行为故意与共同行为行为的“共同”这一点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2020-08-13 04:5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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