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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助手
地区:山东 - 临沂
关于小区物权,解答如下:①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归属。③对建筑区规划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做了规定。④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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