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他人借款50万元,注册成立一家贸易公司,自己任法人代表,后来将注册资金全部抽逃,公司遂成为“空壳”公司,公司专门通过网站发布虚假供货信息,签订交易合同,实则无力承担合同的内容,合同诈骗罪要怎么处罚?

河南 - 开封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刑事维权法务

地区:河南 - 开封

您好,若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0-08-10 17:14:4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开封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