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拘留所执行”是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要送到拘留所限制其人身自由,拘留期限满后再释放,这就是执行

湖北 - 咸宁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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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维权法务

地区:湖北 - 咸宁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也是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种类。行政拘留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时采取的行政处罚手段。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020-07-02 21:2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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