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承包对方的工程进行建设了,那么不知道对于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具体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方法是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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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可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方法如下:  
1、根据《合同法》286条规定,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
①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
②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途径有两种:
①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
②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  
2、对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由一定期限的,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2020-06-19 04:4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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