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的情况

山东 - 滨州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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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滨州


(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六条。

2020-06-15 18:3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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