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和邻居家只隔着一堵墙,由于隔音效果不好,家里的很多谈话信息都被邻居窃听,结果邻居经常在公众场合向外随意公布我们家庭隐私,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

黑龙江 - 大庆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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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大庆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2020-06-14 15:2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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