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开车回家路上,遇到一名骑自行车的年轻人横穿马路,来不及躲闪发生轻微剐蹭,现在双方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过错,对方看起来只是胳膊擦伤,却对我提出的赔偿有争议,该怎么处理?

广东 - 惠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盐城诉讼咨询

地区:广东 - 惠州


1. 机动车与自行车、自行车与自行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成因清楚的,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有争议的,报警;
2. 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2020-06-13 01:22:2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惠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