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的规定,父母如果纯粹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为孩子买商业保险,让孩子参加兴趣班什么的,是可以动用压岁钱的。既然父母只能帮孩子保管或为了孩子利益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那么父母私自挪用孩子的压岁钱是违法行为。只是压岁钱主要涉及家庭内部的关系,不宜依靠法律进行约束,特别严重损害到未成年人权利的行为,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父母私自挪用压岁钱违法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家长一定要向孩子说明清楚:收上来只是为其保管而非没收,钱还是归他们支配和使用的。
2020-06-13 01:19: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