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里开了一家服装加工厂,最近来了一位外地货商,与我们厂签订了一百万元左右的服装货品订购合同,结果后来我们按合同给他交货,他却未支付货款携货物潜逃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湖南 - 株洲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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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0-06-13 00:5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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