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几年前自主创业开了一家小公司,后来公司财产独立,推行了股份制改革,并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朋友仍然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人能否侵占或者擅自使用公司财产?

香港 - 新界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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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设立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公司的财产独立。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侵占或者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家属经济纠纷与公司无关,由相应的家属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家属经济纠纷涉及金钱给付的,则法定代表人所持公司的股权可能被保全或执行。

2020-06-07 04:1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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