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已经拘留了犯人,因为盗窃罪,涉及的数额比较大,到了刑事处罚的级别。什么时候会提交给检察院,批准逮捕?有时间限制吗?

重庆 - 铜梁区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福建答疑法务

地区:重庆 - 铜梁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0-05-28 00:06:5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铜梁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