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每年的收入都是靠种地得来的,但是我实在无法再过这样的生活了,所以我想和我丈夫离婚,那么我们其实还欠了2万块钱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是我们需要共同偿还的吗?

广东 - 东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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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谈判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两万元债务属于你们俩的共同债权,今年种地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都由你们双方来协商一致解决。你们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诉讼至法院,由法院判决你们的财产,债权应如何分割,孩子的。

2020-05-16 12:1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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