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他在婚姻同居期间,对我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存在了过错,导致我们打算要离婚了,现在对于财产并没有特殊的约定的情况下是如何来分割的呢?孩子抚养权是怎么判定的?

江西 - 宜春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云端法律顾问

地区:江西 - 宜春

如双方无书面的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男方存在过错,对于共同财产其应不分或少分,你还可以要损害赔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根据双方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如身体、经济和生活环境等,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另一方支付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2020-04-17 00:30:3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春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