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一起三年了,我们想对我们的共同财产做个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处置权转给配偶应做哪种协议呢?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吉林 - 松原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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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纠纷维权法务

地区:吉林 - 松原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一般有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和忠诚协议三种: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夫妻间财产约定需以书面形式作出,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关于房产的约定在法律上视作房产的赠与关系,如果约定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该约定在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撤销的。

2020-04-15 03:22: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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