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和弟媳妇是父母包办婚姻,共同育有一个儿子,平时和父母共同生活,现在夫妻双方由于性格差异经常吵架,双方家属多次调解无效,如果向法院提出离婚是否会批准?另外离婚的话孩子和财产该怎么处理?彩礼是否应该归还?

安徽 - 淮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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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维权顾问

地区:安徽 - 淮北


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2020-04-03 18:1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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