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并且在婚后治疗后无效,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没有了,我打算与他协商离婚。如果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同意吗?

安徽 - 宣城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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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剖析法律助手

地区:安徽 - 宣城

精神病史者的对方可以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准予离婚法定理由是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具体到本案,则应分析被告的精神病对婚姻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这一司法解释的意见在新修订的婚姻法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这种精神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普遍应用的。

2020-04-25 10:1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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