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前几日去一家手机店买了个手机,结果质量不好他去退货,老板不同意,他一气之下,砸了手机店,像这种故意损坏公司财务的事情在什么情况下应该立案追诉?

四川 - 绵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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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维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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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故意毁坏财物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  如果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依法是可以调解的。  如果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派出所进行调解而不公诉是不行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020-03-04 08:5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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