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对方在一起结婚,但是双方是包办的,婚姻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而且朋友现在想要跟对方她离婚,但是结婚之前去给予过对方一笔彩礼钱,那么对于诉讼的话,是否可以主张要求返还彩礼钱?

山东 - 威海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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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诉讼咨询

地区:山东 - 威海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

2020-02-29 18:4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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