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由于公司不跟他续签合约,怀恨在心,他把我们的一份原贴在公布栏上面的营业额,拍照后上传到了网络上面,公司发现后已经侵害了商业秘密为由,把他告上法院,这样的话,同事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了犯罪呢?

河南 - 洛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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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答疑法务

地区:河南 - 洛阳

您好,原同事提供营业额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营业额是否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
1、若营业额属于商业秘密,则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若不构成商业秘密,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认定一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应当从该信息的“不为公众所知悉性”、“经济性和实用性”以及“保密性”三个方面来进行认定。
4、若营业额为公司大多数员工所知悉,则不属于商业秘密,若仅为特定统计的员工所知悉,且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手段,则属于商业秘密。
5、即使该信息不是商业秘密,你同事的行为也损害的公司的利益,不符合行业规范,应该及时停止。

2020-01-02 11:4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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