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最近因为心情不好,就一个人出去吃饭,吃饭时喝了点酒,之后就开始耍酒疯,把人家摊子给砸了还打了人,现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在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原判的刑罚可不可以不再执行?能不能把甲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数折抵缓刑刑期?

江西 - 赣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珠海优选法务

地区:江西 - 赣州

您好, 可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问题中,由于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甲,在缓刑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不能把甲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数折抵缓刑刑期。

2019-12-12 15:51:0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赣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