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的是借款合同纠纷问题以及保证合同纠纷问题。
1、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定合同是否无效时,都尽量认定合同有效,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合同债权人的利益,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也就是说虽然该贷款合同涉及刑事犯罪,但是该民事借款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的,法院才会认定为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所以尽管该借贷合同存在伪造身份的违法行为,但还是有效的,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无效。
2、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原合同和第一次续贷中都已经签字确认自己是保证人,第二次续贷没有成功,您还是应当按照原合同和第一次续贷合同履行担保义务,该合同只要没有被认定为无效,您在前两次的保证承诺就是有效的,对方还是可以要求您承担担保责任;
3、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在该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保证责任的类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责任有前提,只有在出借人向借款人起诉或仲裁要求还款而且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情况下,一般保证人才承担还款责任,非经起诉或仲裁的,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则没有前提限制,只要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您在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那么对您是有利的;如果没有约定,则都按照连带保证,对您不利。
4、现在银行已经起诉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您应当积极应诉,并且要尽量收集对您有利的证据;
5、根据您的描述,银行在去年向借款人要求还款时并没有要求偿还利息,您可以收集这一事实的证据,向法院主张出借人放弃了利息,您方可以不偿还利息;
6、另外,您可以仔细查阅一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您的担保类型,如果是一般保证,您可以抗辩,在借款人还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您不承担还款责任,除非经过诉讼或仲裁审理,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后仍不能偿还的,您才承担还款义务。还有十分重要的是保证期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则按合同中的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中,出借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就不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2019-11-26 18:27: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