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今年仅15岁因为他父母把他赶出家门,由于没地方住现在住在我家。他的父母赶走他时仅给他留了1000元,如果没有我家的收容现在生活都困难了。可以构成遗弃吗?这已经是犯罪了吧。

辽宁 - 本溪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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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法务

地区:辽宁 - 本溪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2019-11-10 22:5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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