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公司去与一家水果公司签订协议,但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公司并没有在合同上盖上专用盖章,现在他们在约定期限没能交出货来,公司看了合同后,认为我属于合同缔约过失,造成了公司的损失,要求我赔偿。我需要赔偿公司的损失吗?

山东 - 威海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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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威海

据你所述,你作为当时承办该事的代理人,在对方未加盖合同专用公章的情况下,而与其签定合同,该种情况属于合同缔约过失,所以你应当对被代理人即所在单位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2019-11-06 20:2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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