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姐姐在年轻的时候受到一些刺激变成了精神病,他父母在多年前都相继去世了。就在前段时间,她姐姐跟丈夫离了婚,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该由谁承担?

广西 - 梧州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特邀辩护法务

地区:广西 - 梧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其意见规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由成年兄姐担任,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可以指定,未规定派出所有指定权。可以担任监护人还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2019-10-01 19:53:4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梧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