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的小孩下午在幼儿园摔伤属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你朋友小孩在幼儿园入读,年龄应该在七岁或以下,根据法律规定,朋友家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你朋友家小孩在幼儿园摔伤了,幼儿园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你朋友家小孩摔伤并非幼儿园老师教育、管理不到位,而是意外造成,并且你朋友家小孩摔伤的时候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并且已经及时把你朋友家小孩送医院治疗,那么,幼儿园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果你朋友家小孩摔伤的原因是其他人的行为所造成的,那么你朋友既可以追究导致你小孩摔伤的人的侵权责任,也可以追究幼儿园的侵权责任,但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其已经及时制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并且已经及时把小孩送医院治疗,那么,幼儿园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你朋友只要追究致小孩摔伤的人的侵权责任,如果也是小孩,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赔偿。
三、如果小孩摔伤是由于打架或者其他危险行为而造成的,那么,你朋友家的小孩存在过错,你朋友作为父母没有尽到监管、教育的职责,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应该减轻幼儿园或者第三方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四、你朋友可以根据你方和对方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比例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或部分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如果经过鉴定构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残疾的等级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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