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一辆小车撞伤,小腿骨折,安装了钢板,但是还不够评伤残级别,我要车主进行民事赔偿。可他非要我出具什么身损害伤残鉴定书,我把医院的诊断证明,单据给他,他不认。我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明都是他的错,目前警察还只是在调节,让我们私下调节。但是我不服,不能一点钱就把我打发了。

重庆 - 秀山县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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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原因导致损害结果的,欲要求民事赔偿的,可根据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工伤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医疗事故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故意伤害导致损害结果的,欲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结论确定伤害级别。各鉴定宽松程度、级别受限程度均不同,具体构成几级伤残,必须由国家机关如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2019-07-10 02:1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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