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对方并没有提交新证据,但是法院却改判了,为什么?前段时间我父亲与邻居因为我家房屋加盖问题产生了分歧,后邻居女主带其小儿子再次上门闹事,并在争执过程中,两次用巴掌打了我父亲的脸部,父亲为了自卫,与其发生撕扯,后其老公闻讯赶来,以为是我们动手打人,便用木棍偷袭打伤了我父亲的头部,经医院鉴定,父亲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并有轻微脑震荡。我们便将邻居夫妻二人告上法庭,一审原判男方有故意伤害罪。但因对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二审法院认为我父亲的伤情未达到轻伤标准,在对方未提交新证据的前提下,就改变了判决结果,由刑事责任改为民事责任。请问这样改判是否合理?
福建 -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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