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与叔母结婚十年,因感情不合夫妻分居了三年,后叔母得精神病家人借款送叔母去治病,今年因病去世。叔父现另组家庭,叔母治病欠下的债务叔父不愿承担。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义务去承担死亡一方的债务吗?

浙江 - 嘉兴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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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处理法务

地区:浙江 - 嘉兴

根据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另一方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配偶不需承担,因此要看死亡乙方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区分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的标准是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则可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则是个人债务。

2019-07-02 22: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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