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年初去三亚度假,不慎将电脑遗留在了酒店。等我度假回来跟酒店联系后,酒店答应会将电脑快递给我,而且酒店在寄走电脑的时候还把快递单号发给我,以便我随时了解物流状态。过了有一个星期,电脑还没寄到,一查状态还在三亚,我就电话查询,结果被告知我的电脑丢失了,他们愿意赔偿我丢失电脑的钱。我听后非常生气,因为电脑里都是我个人信息,照片,很多都是特别有纪念意义的内容,这一丢失,简直要掏空我所有的隐私,一旦泄露,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灾难。为此,我变得越来越焦虑,严重失眠,必须要靠安眠药才能入睡。我想了解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对我造成的精神损害。

福建 - 宁德 快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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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答疑法务

地区:福建 - 宁德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您的描述,对方的侵权行为只是损害了您的财产,虽然导致您很生气,到这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完成严重后果”的程度,个人认为您是无法请求精神损失费的。针对快递公司丢失了您的电脑的行为,您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你所遭受的损失,以电脑的实际价值为准。祝您一切顺利!

2019-06-29 16:0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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