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你如果是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盗用他人的电话通讯录(未经过本人认可)在他人的通讯录向通讯录的朋友发布一些不真实的信息,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甚至一天之内发几十条。几十同侵扰电话和短信,这样的话我俩应该走法律途径维护我俩的权益吗?

河南 - 洛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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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务团

地区:河南 - 洛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胁迫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胁迫、侮辱、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屡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使用手机电话、短信侵扰他人生活,其做法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5项的限定,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就应该予以做法人治安行政处罚

2019-06-03 05:4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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