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纷争已立案,法院还在资料审核阶段,现在被告涉嫌诈骗又被刑事拘捕了?请问我现在该要怎样做?要不要追加诉讼被告的老公

湖南 - 娄底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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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维权法务

地区:湖南 - 娄底

刑事拘捕时限:最长通常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过时羁押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捕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捕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准许。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准许的时间能够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窜逃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准许的时间能够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准许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准许逮捕或者不准许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准许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寓居要求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寓居。

2019-05-22 09:5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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