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满18周岁,通过朋友结交了一位女朋友,自称16岁,交往一段时间后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但在不久后女方有孕,才得知女朋友还未到14周岁。现已被女方家庭得知两人关系,要求本人赔偿,否则将起诉本人。本人是否已违法?

安徽 - 合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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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不论被害人是否自愿,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至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19-04-26 05:0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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