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的生父早年去世,A20岁时随母亲改嫁到继父家生活,生活费由继父和母亲供给。A的姐姐已婚,单独生活。A继承了生父的房屋,但在经济上仍与继父来往。继父建房时A姐姐出资,继父、母亲的生活均由A姐照料。继父临终时把房产证给A的姐姐并嘱料理后事。继父去世后,他的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A要求继承全部房屋,A姐姐不同意,现在A的姐姐该怎么处理这事呢?。

四川 - 乐山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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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亲的儿子随母亲改嫁时,已是成年人,如果在继父年老时没有进行赡养的,那么不形成法律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即使建房时出钱和出力的,那么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建房时儿子出钱出力的,所出的钱作为债权,可以要求父母返还相应的财产如果儿子对继父进行了赡养的,那么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与母亲一同继承。第
二,关于房屋如果是在母亲和继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建的,那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属于母亲,另一半作为继父的遗产。如果继父还有其他亲生子女、或者继父的父母还在世的,由继父的父母、亲生子女和母亲共同继承继父留下的一半,如果继父已经没有亲生子女和父母的,那么房屋由母亲一个人继承。

2019-04-01 09:1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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