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没写禁止养宠物,后来发现租客养宠物了,协商不让养或者搬走,租客都同意了,但是每次搬走时间都是他自己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非常理解您现在的处境。租客口头答应搬走却一直拖延,确实让人很头疼。首先,虽然合同里没有明确禁止养宠物,但您和租客已经协商达成了一致,即他同意要么不养、要么搬走。这个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对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或变更。现在他同意搬走,但一直自己定时间又拖延,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违约。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您按以下步骤处理: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固定证据。您需要将之前所有的沟通(包括他同意不养或搬走、以及他自己定下的搬走时间)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比如,通过社交软件文字、短信或邮件,向他发送一条明确的信息,内容大致为:“根据我们之前的沟通,您已同意于XX年XX月XX日前搬离房屋。现期限已过,请您务必在XX年XX月XX日(这个日期要合理,比如给他7天或10天)前完成搬离。如逾期未搬,我将不得不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让他回复确认。如果他不回复,您也要保留好您发送的证据。第二步,发送正式书面通知。如果通过社交软件等方式沟通无效,建议您通过邮政EMS或挂号信,向他户籍地址或租赁房屋地址寄送一份正式的《解除租赁合同及搬离通知书》,内容与上述类似,明确告知他最后搬离期限,并说明逾期不搬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您将起诉要求其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保留好寄送凭证和签收回执。第三步,如果上述期限过后他仍然不搬,您就需要考虑法律途径了。您不能私自换锁或断水断电,这容易引发纠纷甚至反被起诉。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诉讼请求就是要求法院判令租客限期搬离,并支付自他应搬离之日(即他自己承诺的最后搬离日)起至实际搬离之日止的房屋占用使用费。简单地说,您现在的核心任务是:把口头承诺变成书面证据,然后给他一个明确的、不可更改的最后期限。如果他不履行,就果断起诉。最后提醒您,租房纠纷周期不短,诉讼也需要时间成本。如果对方没有什么贵重物品,您也可以考虑在明确告知他后,邀请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作为见证,自行清点他留下的物品并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换锁。但这有风险,建议在起诉前或得到法院支持后再操作。最稳妥的方式还是通过法院判决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