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超龄人员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超龄人员工伤待遇的承担主体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人员
辽宁省: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招用的超龄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分别支付相应待遇,如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超龄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关系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陕西省:超龄人员在工伤保险关系有效期内且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现行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之外的待遇费用,由用工单位与超龄人员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协商解决。
湖南省:用人单位为超龄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定人员发生工伤,由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停止用工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超龄人员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