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一、 案件详情
本案自诉人(我方客户)因被告人长期在“抖音”平台通过其个人账号,持续发布数百条针对自诉人的短视频,内容涉及恶意捏造事实、使用侮辱性言辞、恶意P图及改编侮辱性歌曲等,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与名誉诋毁。该行为自2020年持续至2023年,其中29条视频播放量超过5000次,单条视频最高播放量达21万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方客户的社会评价与个人生活。
面对这一持续多年的严重网络暴力,我们接受委托,作为自诉人代理律师,以侮辱罪、诽谤罪对被告人提起刑事自诉,坚决通过法律途径为客户维护人格尊严与名誉权。
二、 案件结果
经法院审理,完全采纳我方控诉意见,认定被告人侮辱罪、诽谤罪两项罪名成立,且属“一人犯数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诽谤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实刑)。
三、 律师价值与办案策略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证据固定与法律适用是关键难点。我们的代理工作聚焦于构建无可辩驳的证据体系,并精准适用法律:
1. 构建铁证:突破网络侵权主体锁定难题 · 我们首先通过另案诉讼,成功从短视频平台运营商处获取了涉案账号的实名注册信息,精准锁定侵权人即为本案被告人,解决了网络匿名性带来的追责第一道难关。 · 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涉案的数百条侵权视频内容,均委托公证机关进行了全面的证据保全公证,形成了证明侵权行为、损害范围与情节严重性的完整证据链,为刑事立案与定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2. 精准定性:论证“情节严重”,推动刑事追责 · 在诉讼中,我们紧扣刑法关于侮辱罪、诽谤罪“情节严重”的构成要件,重点向法庭陈述了被告人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发布视频数量大、传播范围广(播放量巨大) 等关键事实,有力论证了其行为已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最终成功推动司法机关对本案进行刑事制裁。
本案的胜利,不仅为受害者挽回了尊严,也清晰地警示了社会: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肆意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都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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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6/12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