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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逮捕后被判缓刑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林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逮捕后被判缓刑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以来,林XX在Telegram软件上建群组,并在群内大量分享淫秽视频、图片,以此收取会员费用,经鉴定其中51部系认定为淫秽物品。2023年3月27日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对其刑事拘留,同年5月3日被逮捕。

办案经过:

本案在公安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先后前往看守所会见林XX十余次,与办案机关电话和会面沟通十余次,并递交多份辩护意见。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2

  1. 基本量刑(20部以上视频100部以下):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情节加重(100部以上500部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特别严重‌(500部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办案结果: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判决当天家属前往看守所将林XX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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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4/11/14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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