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7101民初7029号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更新法院,我们已经进入“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无论是招聘视频还是缩减所想,都能通过社交媒体实时发布。正因这种信息发布的便捷性,我们更要三思而行,对涉及他人的言论慎之又慎,否则极易导致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的一天,被告简某在小X书平台下通过昵称“可可丫”(小X书号:36。。。。)在一篇标题为“成都全屋定制到底找哪家?”的笔迹下,发表评论:“千万不要选超色,坑死了,卖假XX板子的,我现在都还在维权”“花了钱买的”“你确定他给你下到文信了吗?”“我家下了好几个工厂还有XXX这种工厂”“你们私聊说帮我处理,我才答应删的贴,现在又说疫情不能送检了,那只有我自己安排送检XX总部了。等结果吧,我家同样在你这下得单怎么会一个型号俩纹路呢,关键俩基材颜色和味道都不一样。”“有没有造假你们自己心里清楚?有没有那么多非XX授权的代工厂给你们做,你们也该清楚,别回我了,等检测报告吧。” 该评论显示7人点赞。 2022年5月,原告某家具店通过小X书账号,就前述言论发布的声明回应,并委托本律师作为代理人依法为其名誉被侵权一案进行维权。
诉讼过程中,被告简某陈述自己并没有购买过原告方销售的产品,是自己的胖友购买过原告板材,在XX板官方授权的官网上未查到原告的信息,发表案涉言论后,自称是XX代表的人联系了自己所以决定删除评论,事后自己也没有将产品送检。
法院判决:
一、被告简某于判决生效后再小X书平台向原告发布道歉声明。。。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简某承担;
二、被告简XX原告赔偿公证费3000元、律师费7000元。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11/09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
标 的:5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