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裁判案例> 专利

申*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扣押侵权物品,起诉后法院判赔50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审理的东*市某电子科技公**南京某进出口有*公**害外观设计*利**案中,原告东*市某电子科技公**请: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专利*为ZL202XXXX0416*的实用新型专利**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损失人民币100万*;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维权**人民币3万*;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南京某进出口公**辩称:1、涉案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护范*;2、涉案产品系基于*有*术;3、产品有*法*源;4、原告主张*偿金*过高。经*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认为:被告未经*案专利**的准许,以生产经*为目的,销售侵犯原告专利**产品,应*依法*担相**权*任。综合考虑原告的专利**别,被告侵权*为的性质、情节,原告所支*的合理维权**以及被诉侵权*品已出口销售等情况,酌情确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损失及合理维权**共计50万*。

其他专利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12-07 16:00:00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      的:100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