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原告马X诉被告陈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马X,女,X年X月X日出生,回族,新疆X大学第X附属医院医生。
原告代理人:孙培伦,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江苏省X县人。
案情内容:
2020年10月,原告马X从被告陈X网店购买服装并向被告支付货款102426.60元,因被告资金周转导致无法发货。2020年11月19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期间每月偿还12000元。上述款项被告一直未向原告返还,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办案经过:
2020年11月19日,被告(网络店商)基于原告网购退货申请退还货款10万余元一事,因自己资金紧张,向原告承诺带息分期偿还所欠货款,后被告一直没有履约,打电话不接,原住居地找不到人。经本律师代理,设法掌握并控制了被告的线索,原告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情结果:
被告陈X向原告马X返还货款100000元,该款项被告陈X于2022年5月10日前向原告马X支付34000元,于2022年10月22日前向原告马X支付33000元,于2023年4月22日前向被告马X支付33000元,如被告陈X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马X有权就被告陈X未付的全部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审案人员:
审判员:芮X,书记员:查X。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4/21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标 的:12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