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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开始之初应当检查征收公告检查自己的补偿范围是否合理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征收中,征收方需要主动的公开房屋征收公告去告知被征收人房屋的征收范围,补偿的计算方式,哪些房屋能得到补偿那些房屋不能得到补偿。一般情况下征收都以征收公告为准,但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某些地方征收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私利可能会在补偿范围上动心思。张XX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张XX所在的地方政府下发了征收公告,而其房屋院落就在征收公告载明的范围之内。在仔细查看了征收公告后张XX发现,自己的房屋院落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当地的工作人员认定为非法建筑并不给予补偿。而这种结果很明显不能让张XX接受。

    之后在张XX的维权过程中,其房屋被当地工作人员非法强制拆除,之后其找到XX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确认了本次强拆行为违法。

    在之后的申请国家赔偿中,其结果仍旧不能令张XX满意,认为补偿难以覆盖其损失。之后张XX又找到了XX拆迁律师,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XX律师的帮助下,张XX又一次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

    一、变更“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为原告张XX安置住宅132.198平方米”为“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为上诉人张XX安置住宅163.99平方米”。

    二、变更“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赔偿张XX物品、装潢及附属物损失20850.68元”为“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赔偿上诉人张XX物品、装潢及附属物损失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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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28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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