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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导致工伤能获哪些赔偿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原云南省呈贡县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能获哪些赔偿

    案情简介

    甲X与乙X是某公司的员工,2020年某月某日,应乙X帮忙,甲X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某区生产基地起步时,乙X在车外观察,不慎将车头撞上乙X,并将其抵在身后的墙上挤压受伤,后乙X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甲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后甲X支付了丧葬费53257元,甲X和乙X所在的用人单位赔偿乙X工亡赔偿金700000元,该事故的车辆所有者系某公司的分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后乙X的妻女将案件诉至人民法院审理,向案件有关责任人索赔。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事故原因是行驶前未对该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修,具有安全隐患,加之甲X并无可以驾驶该车辆的资格证。甲X系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本案交通事故,造成了乙X死亡的后果,故侵权责任由其用人单位承担。对原告请求的死亡赔偿金予以支持,对误工费、交通费等处理丧葬事宜的相关损失酌情支持,对原告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支持。

    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判决

    一、被告某保险公司某区支公司支付原告48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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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6/06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原云南省呈贡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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