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刑事辩护案例
案例一:犯罪中止的成功辩护(时间:2019-2020年)
辩护人: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
案情:被告人甲因涉嫌强奸罪被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家属取得了受害人谅解,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未遂对被告人甲提起公诉。
律师办理过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家属找到刘律师,大致说明甲涉案情况和被捕后家里所作的工作,包括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但期间没有律师介入。刘律师听取了家属案件陈述后,初步判定本案辩护思路为主张被告人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接受委托后,刘律师第一时间到法院进行阅卷,会见被告人,针对案卷涉及关键信息和证据与被告人核实,最终确定本案辩护方向为犯罪形态,即应当属于犯罪中止而非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未遂。
办理结果:一审开庭,刘律师就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和适用减轻、从轻情节的列举做了全面阐述,一审判决支持了公诉机关观点,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未遂进行了定罪量刑。刘律师以同样的辩护意见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中止,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减轻了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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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6/23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