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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合同纠纷

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

    天津市静海区XX

民事判决书

    (2020)津0118民初8750号

    原告(反诉被告);XX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北京XX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陶XX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北京XX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陈XX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国超,天津久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原告(反诉被告)陶XX与被告(反诉原告)陈XX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XX公司、陶XX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与陈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国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关于本诉,XX公司、陶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陈XX给付XX公司、陶XX违约金XXX元;2、诉讼费用由陈XX承担。事实和理由:陈XX系XX公司旗下艺人,2018年10月23日,XX公司、陶XX、陈XX三方签订《四九(天津)传媒签约主播协议》(以下简称“主播协议”),约定由XX公司、陶XX管理和代理陈XX线上、线下与演艺事业相关的活动。合同期限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根据协议第44条约定,未经XX公司同意,陈XX不得在除XX公司指定直播地点(线下地点)和直播平台以外进行直播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从事演艺活动。根据第74条约定,如陈XX故意违约:须向XX公司、陶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XXX元。陈XX于合同期限内脱离XX公司、陶XX的管理,并将其

    用于网络直播的快手账号(CCB666XXXX8666)与公司解绑,私自使用进行直播,同时使用libin131XXXX7777账号进行非XX公司、陶XX安排的直播活动,违反协议约定,并发表诋毁XX公司、陶XX的言论,损害公司形象。陈XX成为XX公司旗下艺人之前基本没有粉丝,XX公司、陶XX为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其账号充值刷礼等,现粉丝数大涨,陈XX违约行为已给XX公司、陶XX造成巨大损失。XX公司、陶XX认为XX公司、陶XX、陈XX建立的主播协议合同关系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各方应依约履行义务。现陈XX无故脱离XX公司、陶XX管理,并擅自解绑用于直播的快手账号归自己直播使用,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侵犯XX公司、陶XX合法权益。根据协议第9条约定,由XX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各方争议。现XX公司、陶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依法提起诉讼。

    关于本诉,陈XX辩称,不同意XX公司、陶XX的全部诉讼请求,请求依法予以驳回。第一,XX公司、陶XX诉状中所称的部分事实与真实情况不符,陈XX不存在故意解绑快手账号的行为,因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原因使用由其控制的陈XX在快手平台绑定的手机号登陆陈XX的快手账号,并使用陈XX的快手账号在直播间发送色情低俗、违规视频,最终导致陈XX的快手账号被官方封禁。陈XX在快手账号被封禁后曾试图找回账户,在找回账号的过程中,除了身份证号以外,还必须填写可以接收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由于之前绑定的手机号一直由XX公司掌握,所以陈XX才无奈填写的新的手机号码,这也就是XX公司、陶XX在诉状中所称的解绑行为。陈XX解绑快手绑定手机号的行为并非是故意摆脱公司的控制,更不是脱离XX公司控制私自进行直播的故意违约行为。第二,虽然XX公司与陈XX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一些争议,但陈XX认为因XX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且起诉前XX公司已经默认双方解除合同。XX公司、陶XX与陈XX签订的答约主播协议中各项内容主要都是依托快手平台实现。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使用快手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登陆陈XX快手账号,并在直播中发送色情视频,最终导致陈XX的快手账号被永久封禁月无法找回。XX公司、陶XX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严重违背双方签约主播协议的合同宗旨,且陈XX实名登记的快手账号被永久封禁已经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因此陈XX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根据签约主播协议第6.4条约定XX公司、陶XX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陈XX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陈XX有权终止本合同。在本次事件发生后,陈XX与XX公司、陶XX协商过程中已经告知XX公司、陶XX,陈XX没有其他要求,只是要求找回封禁的快手账号,如果账号确定

    无法找回,且XX公司、陶XX无法给出满意答复,将与XX公司、陶XX解除协议、XX公司、陶XX并未提出异议,也没有给出任何答复。综上,陈XX认为双方的协议已经解除,且解除协议的原因是由于XX公司、陶XX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所造成,因此陈XX不应向XX公司、陶XX支付违约金。第三,陈XX在与XX公司、陶XX签约后为增加快手账号的热度,增加粉丝等,所充值的相关费用均是由陈XX个人支付,并非XX公司、陶XX诉状中所称的为宣传,付出巨大成本因此,在XX公司、陶XX没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主张XXX元的高额违约金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关于反诉,陈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陈XX与XX公司、陶XX签订的《四九(天津)传媒签约主播协议》自2020年11月23日起解除;2、判令XX公司、陶XX赔偿陈XX账号永久封禁损失290000元;3、反诉诉讼费用由XX公司、陶XX承担。事实和理由:陈XX与XX公司签约后,快手账号绑定的手机号便由XX公司掌握,并由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XX实际控制。2020年11月23日,XX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使用该绑定手机号登陆陈XX的快手账号,并在直播中发送违规视频。后XX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在其快手直播中发布辱骂、恐吓陈XX的语言。最终,陈XX的快手账号(账号:CCB666XXXX8666)因在直播中发送违规视频的行为被永久封禁。陈XX认为,陈XX为维护该账号并使用其赚取收益付出了大量的物质及精神成本,现该账号被永久封禁对陈XX造成巨大损失,且XX公司、陶XX的相关行为导致陈XX账号被永久封禁,明显违背双方签约主播协议的宗旨,同时也是陈立过被迫在找回账号过程中绑定新手机号的根本原因。陈X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依法提起诉讼。

    关于反诉,XX公司、陶XX辩称,请求驳回陈XX的各项反诉请求,陈XX所称没有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且根据双方签订的签约主播协议,反诉状中所提及的账号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均归XX公司、陶XX所有,陈XX无权就该账号向XX公司、陶XX主张任何的权利。根据双方签订的主播协议,陈XX的各项演艺活动均由XX公司有最终决定权,其不得拒绝,因此是否用反诉状中所提及的账号开展相关演艺活动对于陈XX没有实质影响。

    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如下:2018年10月23日,XX公司作为甲方、陈XX作为乙方、陶XX作为XX,三方签订《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协议约定:甲XX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XX成为甲方旗下签约艺人,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XX全部演艺和商业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三方严格遵守。1、合同内容。甲方签约乙方、XX为公司旗下艺人,在合同期间甲方管理和代理乙方、XX线上、线下包括但不限于直播时间、直播平台、演出活动、广告、模特、电视访问、电影录音、宣传推广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2、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3年,即自2018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止。如需续约,需于本合同届满前30日内达成一致意见书面续订合同。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XX,尽可能地提高乙方、XX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XX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3.2在合同期间内基于乙方创作的文学或音乐作品(包含不限于文章、书籍、诗歌、散文、小说、论文、期刊、歌曲、相声、小品、影视等)而产生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内基于乙方以任何形式表演、录制的文化、音乐、文学艺术制品(包含但不限于录音带、CD、VCD、LD、MP3、影视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等)而产生的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期内就乙方的发明、创造,甲方有权申请专利,该专利权归甲方所有。3.3在合同期间,甲方获得乙方、XX全部直播、演艺、广告代言、商业演出、公益演出等一切形式演艺工作的全权代理权。甲方有权安排乙方、XX的所有直播、演艺、广告代言等所有工作并作为方。XX的禾打住理人必X乙方、XX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合同内容应与乙方、XX商讨,但甲方有最终决定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XX不得擅自与其它任何第三方订立任何形式的直播、影视、演艺、代言、广告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影视、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XX不得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XX参与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XX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XX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XX应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34、甲方安排乙方、XX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演艺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35甲方应向XX、XX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等,以便乙方、XX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甲方预留电话:(空X)36甲方应向乙方、XX提供住处和一日三餐、直播设备与直播场所。37乙方、XX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如XX、XX故意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8甲方如发现乙方、XX,违反法律或其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XX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XX共同赔偿。39甲方有权安排乙方、XX每年不超过三次,参加乡镇以上政府或单位举办的无偿线上或线下活动。310甲方有权根据乙方、XX一定期间的业绩情况,通知乙方、XX限期提高和改正。如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XX的权利和义务。4.1XX应积极宣传乙方,尽可能提高乙方知名度,并使乙方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4.2乙方、XX在合同期间: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直播、演艺活动。乙方、XX在合同期间将姓名权、肖像权独家授权甲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将乙方的姓名权、肖像权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拒绝。4.3乙方、XX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影视、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可与甲方协商表达个人意愿,甲方应当予以充分参考,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一经甲确认并通知乙方、XX后,乙方、XX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44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XX不得在除甲方指定直播地点(线下地点)和直播平台以外进行直播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从事演艺活动。甲方指定的直播地点(线下地点)直播平台和期限由甲方书面告知乙方、XX,并由乙方、XX签字确认,乙方、XX拒绝签字不影响告知效力。乙方、XX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介绍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机会。4.5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影视、录音、录像、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乙方、XX应全力配合甲方。4.6乙方、XX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联系地址等(本合同生效时以本合同内艺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当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于变更之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甲方无法联系乙方、XX;导致甲方预期利益损失的,均由乙方、XX共同负责。乙方预留电话:155XXXX3534方预留电话:151XXXX774.7乙方从事演艺活动的时长应当保证每月不低于(空X)小时,前述演艺活动包括直播、商业演出、广告代言、拍摄或录制音像制品等及一切甲方指定的商业演艺活动。4.8乙方、XX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4.9在合同期间,乙方、XX不得聘任(请)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公司或经纪人,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任一条款存在冲突的任何协议。乙方、XX与甲方答订本合同前,保证未与第三方答订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同或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共同赔偿。4.10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供建议并与甲方协商。甲方有最终决定权。411乙方、XX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传播等。412乙方如果因为自身不可抗力事由退出直播行业,应当于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暂时中止。当乙方再次进入直播、演艺行业时,甲、7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剩余期限顺延,除非甲方拒绝继续履行。4.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直播间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宣传。4.14甲、乙、丙三方以本合同约定,调整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5、所得收入的分配及税费。5.1乙方从事甲方安排的网络直播,直播所得全部收入的15%作为归甲方所有,70%归乙方所有,15%归XX所有。其它线下全部演艺、代言等商业活动所得全部收入甲方、XX各的25%,乙方所得50%甲XX各自承担所得收入的税费。5.2乙方同意基于从事甲方安排的直播及其它全部演艺、代言等工作所得收入由第三方先行支付给甲方,甲方扣除所得收入后按51约定,将剩余乙方、XX所得收入如数给付乙方、XX。5.3乙方账户姓名:陈XX。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卧龙XX50开户行:XX银行。开户行账号:622XXXX0900XXX主播艺名:XXX。姓名:陈XX。身份证号码:XXX。快手账号:CLB666XXXX8666。甲方将乙方、XX所得转入上述乙方、XX账户即视为支付成功,支付日期为每月的30日,遇有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到节假日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该支付日期以银行转款凭证为准。如因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原因没有转款成功不视为甲方拖延支付,甲方应当在收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再次向乙方、XX转款。第三方向甲方支付款项发生在当月30日前五天的,甲方有权将XX、XX当月所得收入。于次月的30日前向乙方、XX付款。5.4乙方、XX变更上述账户时,应当提前10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5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XX收入所得达30个工作日以上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6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组织的团队人员,由乙方与团队人员自行签订合同。

    10由乙方自行与团队人员约定合同权利与义务。乙方团队人员与甲方的收入分配约定如下:所得全部收入的50%作为归甲方所有另50%收入由乙方按照与团队人员的收入分比例分配,由乙方支付其团队成员。各自承担所得收入的税费。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甲XX三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时应采取书面形式。62如因XX原因,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得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6.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7、违约责任。71合同期内,甲XX三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已方义务或侵害对方权利,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由过错一方承担违约责任。7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相当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4如乙方故意违约需向甲.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低于200万元。8、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81甲方XX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将本合同甲方,XX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无权拒绝。8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XX无权转让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9、纠纷解决方式。甲XX三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古所有(如合同期限乙方直播网络中的ID号、账号、解绑归乙方所有(如合同期限内,乙方出现违规情况,则乙方直播网络中的ID号.账号归甲方。XX所有)。乙方XX必须将掌握、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公司资料、物品等交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XX违约。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XX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和乙方、XX签字摁印后生效。

    合同签订后,各方依约履行各自义务。2020年11月21日,陈XX向XX公司提出解除《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XX公司未同意。2020年11月23日,XX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使用绑定手机号登陆陈XX快手账号,并在直播中发送违规视频致使该快手账号遭永久封禁。同日,陈XX向XX公司及陶XX提出解除《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后陈XX离开XX公司,使用其他账号进行直播。

    本院认为,XX公司、陶XX与陈XX签订的《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陈XX于2020年11月21日向XX公司提出解除《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但XX公司未同意,故《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未解除,该协议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020年11月23日,

    XX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使用绑定手机号登陆陈XX快手账号、并在直播中发送违规视频致使该快手账号遭永久封禁。后陈XX向XX公司及陶XX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四九(天津)文化

    12传媒有限公司签约主播协议》第6条第4款约定“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XX公司违反《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约定,属于违约行为,依据该协议陈XX有权解除合同,故其与XX公司、陶XX签订的《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于2020年11月23日解除。XX公司与陶XX主张陈XX的违约行为均在2020年11月23日之后,但此时合同已经解除,陈XX不受《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约定的约束,XX公司、陶XX要求陈XX给付违约金XXX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故对其该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由于XX公司的违约行为致使陈XX的快手账号遭永久封禁,XX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陈XX要求陶XX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陈XX要求XX公司损失290000元过高,考虑陈XX的实际损失,兼顾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当事人的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院酌定为50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驳回XX公司、陶XX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陈XX与XX公司、陶XX签订的《XX公司签约主播协议》于2020年11月23日解除;

    三、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陈XX损失5000元;

    四、驳回陈XX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XX公司、陶XX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XX公司负担100元,陈XX负担2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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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11/01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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