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张XX、刘X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

曲阳县人民法院

张XX、刘XX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审刑事判决书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8)冀0634刑初70号公诉机关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XX,男,1973年9月5日生于河北省曲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曲阳县。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7月31日被曲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曲阳县看守所。辩护人孙术校,河北XX律师。被告人刘XX,男,1984年4月17日生于河北省内丘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邢台市XX**。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7月31日被曲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曲阳县看守所。辩护人梁XX,河北XX律师。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曲检公诉刑诉(2018)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XX、刘XX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8年4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庞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XX及其辩护人孙术校、被告人刘XX及其辩护人梁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四季实业”投资平台是一款APP客户端,通过输入网址后即可在手机上注册下载,下载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注册为“四季实业”会员,会员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等六个档次的投资,以10天为一个周期,收益为投资额的12%,并且每名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会员可挣取下线会员第一次投资额5%的提成,发展会员越多获得的提成越多。2017年5月份,被告人张XX、刘XX通过河南省林州市XX(在逃)成为“四季实业”的会员。自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张XX在曲阳县通过开推广会等宣传方式大量发展会员,其组织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被告人刘XX担任“四季实业”的讲师,在石家庄市、曲阳县承担培训、宣传职责,鼓动广大群众加入“四季实业”。对于指控的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相应证据,认为被告人张XX、刘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张XX供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其辩护人主要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建议从轻处罚。被告人刘XX供认公诉机关的指控。其辩护人主要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建议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四季实业”投资平台是一款APP客户端,通过输入网址后即可在手机上注册下载,下载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注册为“四季实业”会员,会员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六个档次的投资,以10天为一个周期,收益为投资额的12%,并且每名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会员可获取下线会员第一次投资额5%的提成,发展会员越多获得的提成越多。2017年5月份,被告人张XX、刘XX通过河南省林州市XX(另案处理)成为“四季实业”的会员。自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张XX在曲阳县通过开推广会等宣传方式大量发展会员,其组织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期间,被告人张XX获得30000元奖金。被告人刘XX担任“四季实业”的讲师,在石家庄市、曲阳县承担培训、宣传职责,鼓动广大群众加入“四季实业”。上述事实,二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杨X1、牛X1、葛X、仝XX、张X1、王X1、王X2、王X3、张X2、胡X1、张X3、田X、陈X1、雷X1、贾X、陈X2、杨X2、崔X1、刘X、胡X2、崔X2、陈X3、陈X4、苏X1、张X4、张X5、张X6、闫X、甄X、高X、孙X、乔X、冯X、牛X2、张X7、苏X2、李X1、李X2、董X、王X4、陈X5、雷X2、赵X等人证言、报警记录、检查笔录、接受证据清单、工作日记本、手机截图、曲阳县经侦大队情况说明、人员层级分布图、银行卡交易记录、辨认笔录、户籍证明信、曲阳县公安局晓林派出所证明、内丘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二中队情况说明、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XX、刘XX以投资盈利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XX、刘XX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建议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XX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预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二、被告人刘XX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止)。三、被告人张XX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予以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王XX人民陪审员  刘XX书 记 员  辛XX

其他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星期一 00:00:00

审理法院:曲阳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