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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 三人轻微伤

静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为外地人,来上海办事情,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在警察拦截车辆时逃逸 ,后交警呼叫救援,拦停,与交警发生肢体碰撞,造成3名交警轻微伤,当场被抓获。

  辩护人通过监控并且结合被告人及三名警官的笔录,了解到秦XX是在便被朱某某警官和游某某警官擒拿住,擒拿过程中的由于被喷辣椒水,加之本能的挣扎,推搡中造成朱某某警官的轻微伤,并非有意的殴打警官造成的伤情,但是造成了这样的结果,被告人也感到十分懊悔了。

  此次涉嫌犯罪其实起因是从外地来上海看病,路况不熟才导致的违章,是偶发性事件,后来与警官发生争执愈演愈烈,也不是故意要致警官受伤,只是被喷辣椒水后眼睛十分不适,睁不开眼睛,加之被多人控制内心有恐惧心理从而反抗挣扎,拉扯中才导致警官轻微伤,事发之后,被告人已经表示悔悟,从第一次笔录至今都是如此,口供内容稳定,悔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和其妻子结婚多年,因为结婚多年不孕不育来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看病,初次来该地区路况不熟,没有注意到红绿灯变化才引发了此次事件;此外因为妻子身体不好,一直修养在家没有工作,被告人是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现在由于被告人被羁押,单位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已经没有收入来源,家中每月还需偿还贷款,确实困难。

  辩护人相信,被告人秦XX已经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的不可侵犯性,也相信本科毕业、在单位中是好员工,家中是好丈夫好儿子的他一定是当时被冲动冲昏了头脑,并且也为此付出了牢狱的代价,更相信法律是使人向善的,如果能够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一定会怀着感恩的心回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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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09/11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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