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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XX、杜XX与蒋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蒋XX,男,1968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农*,住亳州市谯*区。

委托代理人胡**,安*公*律师*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4XXXX10770174。

上诉人(原审原告):杜XX,男,1951年4月16日出生,汉族,市民,住亳州市谯*区。

上诉人(原审原告):杜XX,男,1977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市民,住亳州市谯*区。

二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巴XX,市民。

上诉人蒋XX与被上诉人杜XX、杜XX因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省亳州市谯*区人民法*于2014年8月10日作出(2014)谯*一初字第01855号民事判决,向*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法*成*议庭,于2015年1月5日公*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蒋XX及其委托代理人胡**,被上诉人杜XX、杜XX及其委托代理人巴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

原审法*查*:2007年9月9日,原、被告签订房*租赁协议,约定将位于*州市药都*道北侧刘**XX楼房*给被告,租赁期为二十年,前十年*赁费*年23000元,后*年*赁费*年40000元,一年*付。内有**11台,电视机11台,由被告随用随修,如有*坏的物件交给原告即可。原告申*本院依法*取荷花**场工商*记资料证明*告蒋XX将所租原告房*转租给王XX。现被告未经*告同意,将房*转租给王XX,严*违约。杜XX、杜XX提起诉讼,要求解*原被告签订的房*租赁协议,判决被告将房*恢复原状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原审法*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租房*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法,属有*协议,应*国***保护。但是原告申*本院依法*取荷花**场工商*记资料证明*告蒋XX将所租原告房*转租给王XX。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失的,承租人应*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合同”之规定,被告未经*告同意将房*转租给他人,现原告要求解*租房*议,合法**,应*以支*。原告要求恢复原状的请求,因原被告在租房*议中对此未予以约定,故本院不予支*。被告辩称并未租给王XX的理由,无法*抗法*机关*案资料的证明*力。据此,依照《中华*民共和**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解*原告杜XX、杜XX与被告蒋XX2007年9月9日签订的房*租赁协议。二、驳回原告杜XX、杜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元,由被告蒋XX负担。

蒋XX不服,向*院上诉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有*。上诉人没有*让所租赁房*,不能*为工商*记在谁的名下就认定上诉人将所租赁房*转租给了别*。

杜XX、杜XX答辩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未征得被上诉人同意转租房*,为根本违约。

二审双**证质证意见均同原审。

本院二审查**事实同原审。

本院认为:综合双**事人的举证、质证及诉辩意见,归*本案二审的争议焦*是:上诉人蒋XX是否将所租赁的房*转租他人?租赁协议是否应*解*?

上诉人蒋XX与被上诉人杜XX、杜XX签订的“租房*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法,属于**协议,应*保护。在协议履行的过程*,根据原审法*从*商*门调取的荷花**场工商*记资料证明*诉人蒋XX未经*上诉人杜XX、杜XX同意,擅自将所租赁的房*租给王XX,违反了《中华*民共和**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上诉人杜XX、杜XX要求解*租房*议,本院予以支*。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正确,应*维持。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0元,由上诉人蒋XX负担。

本判决为终*判决。

审 判 长  雷 晨

审 判 员  刘**

代理审判员  沙XX

书 记 员  刘 潇

附:本案适用的相***条文

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对上诉案件,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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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5-01-13 16:00:00

审理法院: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      的:4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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