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被告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我方方XXX造成的损失6170.2元;
我的价值:法院支持本律师观点,胜诉,对方返还960000款项
我的价值:律师过分追求完美是不现实的,但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我们敢于这样做。服务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我的价值:一审中我方反诉违约金﹐远远超过106万工程款﹐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较真的话﹐建筑公司还要倒贴钱给科技公司﹐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互不相欠
我的价值:1﹑在一审中能一并提出反诉的尽量提出﹐不要顾前怕后﹐以免一波未平另波有起﹐人为割断证据链﹔2﹑公司高层一定要树立一个观念﹕小案子(一般是1万以下)可以让公司法务人员去操作﹐大点的案子还是请专业律师﹐会胜算大些。
我的价值:经对方沟通,对方感到事情的严重性,由当初的避而不见到主动前来和谈,最终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我方当事人拿回22万
我的价值:有些生意场的习惯用语最好不要用到正式合同中﹐以免让法律无所适从﹐所以﹐应该请专业的律师拟定或修改合同﹔2﹑律师不可从合同表面用词来判断行为的性质﹐而应从前后文及实际履行情况﹐作出实质性的判断。
我的价值:经本律师准确分析并适用法律,胜诉
我的价值:机械厂本来应照价支付的﹐经过律师的努力﹐得到这样的结果实属不易﹐包装公司的货款肯定亏了﹐原凶不是打官司﹐而是引起官司的原因﹐所以﹐要防范于蔚然
我的价值:经本律师精准分析并适用法律,为当事人赢得80余万元利益。